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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34 四、七不退法

(一)定義

據《長阿含經》卷二《遊行經》中記載:摩揭陀國阿闍世王欲伐跋祇國時,王嘗派遣大臣雨舍前往請示佛陀,佛陀謂:跋祇國人具足七不退法,故其國久安,不可侵損。

1.人民數相集會,講論正事。

2.君臣和順,上下相敬。

3.奉法曉忌,不違禮度。

4.孝事父母,敬順師長。

5.恭於宗廟,致敬鬼神。

6.閨門真正,潔淨無穢。

7.宗事沙門,瞻視護養不懈。

雨舍以佛陀之告誡轉致阿闍世王,王乃止息攻伐跋祇之計畫,遂築巴陵弗城備之。事後,佛告諸比丘:僧團也有七種使正法不衰之法則,稱「七不退法」。

1.數相集會,講論正義。

2.上下和同,敬順無違。

3.奉法曉忌,不違制度。

4.若有比丘力能護眾,多諸知識,宜敬事之。

5.念護心意,存敬為首。

6.淨修梵行,不隨欲態。

7.先人後己,不貪名利。

(二)說明

佛陀對雨舍所說之「七不退法」,以現代話來說,就是一種崇尚民主法治,注重溝通融和,推行倫理宗教的政治觀。即使用之於二千五百年後的今天,也是放諸四海而皆準的法則,可見佛陀的睿智灼見,無不是亙古今而不變的真理。

此外,佛陀在稍後引申其義,為諸比丘所說的「七不退法」,除了應為我三寶弟子所奉行不渝外,更可以此作為現代企業組織之圭臬。尤其,台灣在戒嚴後,人民團體如雨後春筍般林立,為寶島帶來多元化的新氣象,但是卻由於社團成員們缺乏文化素養與法治意識,而帶來一些社會亂相。倘若我們能將此「七不退法」宣揚至各個階層,則不惟能使組織茁壯久安,亦是國家人民之福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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