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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4 六、二種生死

(一)定義

眾生的生死有兩種:‭ ‬

1.分段生死:指三界眾生之生死。分段,指由於果報之異而有形貌、壽量等之區別。因為三界眾生所感生死之果報各有類別,形貌、壽量等之限度與差異,故稱「分段生死」。

2.不思議變易生死:三乘聖者,已斷見思惑,了分段生死,但因修道的結果,迷想漸減、證悟漸增。此迷悟之遷移每一期皆不同,其中由前期移入後期,恰如一度生死,此一果報之身,是由無漏的悲願力,改轉原先的分段生死之粗身,而變為細妙無有色形、壽命等定限之身,故稱「變易身」。又此身是由無漏之定力,願力所助感,妙用而難測,故稱「不思議身」。

【舉例】



(二)說明

分段生死是由業力所感,所謂:「隨緣消舊業,更莫造新殃。」證了初果的人,名為與苦作邊際的人,就是因為他不再造新殃,而只了舊業。到了阿羅漢,宿債清償證得「無生」,到了一種超生死的境界。

聖者的生死與眾生生死不同,它是基於一種度生的悲願力,所以是自在的,不是隨業力飄流的。我們常說「乘願再來」就是這個意思。由於聖者受生,有漏定力作資助故,其度生事業,時常示現不思議之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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