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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99 四、受戒常住

受戒,指通過一定之儀式,領受佛所制定之戒法;即遵守教團規定(戒)之行為。佛教教團有七眾之別,即:比丘、比丘尼、沙彌、沙彌尼、式叉摩那、優婆塞、優婆夷。前四者屬出家戒法,後三者屬在家戒法。無論出家、在家,欲奉持佛陀教法者,必須誓願遵守戒律,且應依循一定之儀式。由傳授戒法之一方而言,稱為「授戒」;接受戒法而能受持者稱為「勝士」(以戒律繁多及嚴格之故)。

常住,於《行事鈔》〈隨戒釋相篇〉以「眾僧舍宇、什物、樹木、田園、僕畜、米麥等物。以體局當處,不通餘界。但得受用,不通分賣,故重言常住也。」又:「今禪林總轄常住僧物之所,謂之常住。」《釋氏要覽》云:「即今十方住持,寺院是也。」

今佛弟子於寺院受戒,出家眾納受具足戒法,成為比丘、比丘尼;或僅受沙彌、沙彌尼戒者。在家眾則納受在家五戒、菩薩戒,而成為優婆塞、優婆夷。則可稱為該寺院為受戒者的「受戒常住」或「戒常住」,此與出家眾的剃度常住有別。但今本山弟子亦有在本山傳授三壇大戒時受戒者,故佛光山雖為其「依止常住」,同時也是「戒常住」。因此對於戒常住的法脈系統、宗風思想、人事制度,乃至未來展望,都應時時關心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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