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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349 五、由「佛教教義性質」區分的判教法

(一)大乘佛教、小乘佛教

⒈大乘佛教:將眾生從煩惱此岸,載到覺悟涅槃的彼岸為教法的佛教。

2.小乘佛教:指以自求解脫為目標,自救自度的聲聞、緣覺為教法的佛教。

大乘、小乘之說肇始於西元一世紀頃,當時印度佛教的一些派別,將度眾的多寡,以船乘大小來做比喻,而褒大貶小。但小乘佛教地區,並不認同其派別是小乘,而自稱為「南傳上座部佛教」。

(二)顯教、密教

⒈顯教:佛教中可自文字語言上,明顯說出教法的佛教。

2.密教:佛教中不可由文字語言得知。是大日如來所說金、胎兩部教法,是為法身佛內證境界,深奧祕密的教法。又稱為密宗或金剛頂法。藏傳佛教即屬此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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