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350 前言

為方便解釋經論而將內容分成數段,再以精簡扼要之文字標示各部分之內容,稱為科判、科文。

一般將經典判為序分、正宗分、流通分,稱為「三分科經」,始於東晉道安。蕅益智旭作《阿彌陀經要解》記載,「序如五官具存,正宗如身臟腑無闕,流通如手足運行不滯。」

序分:⒈通序:使眾生起信的部分,又稱「證信序」。指從「如是我聞」至該經所舉聽眾的經文部分。又分「六成就」,即信、聞、時、主、處、眾。⒉別序:述說該經的因緣部分,又稱「發起序」。

正宗分:本論部分。

流通分:說明該經之功德,勸人流通之部分。

今舉《阿彌陀經》為例: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