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51 五、佛龕念珠

佛龕,安置佛像,外形如櫥櫃之器具,多以石、木材製成。《觀佛三昧海經》卷四載:「一一之須彌山有龕室無量,其中有無數化佛。」於現今各大佛教遺蹟中,如印度之阿旃多、伊羅拉,中國雲岡、龍門等石窟,四壁皆穿鑿眾多佛菩薩之龕室。後世轉為以石或木,作成櫥框形,並設門扉,供養佛像,稱為「佛龕」,此外,亦有奉置開山祖師像。

念珠,即以線貫串一定數目之珠粒,於稱名念佛或持咒時,用以記數之隨身法具。又稱數珠、珠數、誦珠、咒珠、佛珠。

印度自古即有以瓔珞鬘條纏身之風習,由是遂演變成念珠之使用。如古代毗溼奴派極早即有持帶念珠之習慣。晚近自印度西北地方所發掘之「龍王皈佛」雕像中,有一尊首懸念珠之婆羅門像,此雕像被推定為二世紀左右之作品,故知其時念珠之使用,業已風行於婆羅門之間。另外在《阿剎摩利加奧義書》(梵語‭ ‬Akṣamālīkopaniṣad)中則詳述念珠之製法、功德、材料,並以一一珠配上悉曇五十字門及其深祕之義。故佛教使用念珠之時代,恐在婆羅門教之後。

在中國,使用念珠來稱名記數,則始於隋唐之際。今北傳佛典中有關念珠之記載雖多(多為後期之經典),然律部經典卻未有任何記載,且以律典為所依之南傳佛教徒亦未曾流行念珠。因此,若溯其本源,念珠並非佛教所創用,故於佛陀所制律儀中,亦未有此類記載。

於佛教經典中有關念珠之起源,一般多以《佛說木槵子經》所記載,佛陀對波琉璃王之開示為通說:「若欲滅煩惱障、報障者,當貫木槵子一百八,以常自隨。若行若坐若臥,恆當至心,無分散意,稱佛陀、達摩、僧伽名,乃過一木槵子,如是漸次度木槵子,若十、若二十、若百、若千,乃至百千萬。若能滿二十萬遍,身心不亂,無諸諂曲者,捨命得生第三焰天,衣食自然,常安樂行。若復能滿一百萬遍者,當得斷除百八結業,始名背生死流,趣向泥洹,永斷煩惱根,獲無上果。」佩帶念珠,可提醒道念;佩帶念珠,可以莊嚴威儀;持用念珠,可以記取念誦數目,不使功夫減退。(《大正藏》第一七冊,頁七二六上)

念佛使用顆數不同,所代表之意義亦有分別:

(一)一百零八顆:表示求證百八三昧而斷除百八煩惱。

(二)五十四顆:表示菩薩修行過程之五十四階位,即十信、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四善根因地。

(三)四十二顆:表示菩薩修行過程之四十二階位,即十住、十行、十回向、十地、等覺、妙覺。

(四)二十七顆:表示小乘修行四向、四果之二十七賢位,即前四向三果之十八有學與第四果阿羅漢之九無學。

(五)二十一顆:表示十地、十波羅蜜、佛果等二十一位。

(六)十四顆:表示觀音之十四無畏。

(七)一千零八十顆:表示十界各具有一百零八,故共成一千零八十。

(八)三十六顆與十八顆之意義:一般認為與一百零八顆相同,然為便於攜帶,遂分三分一百零八為三十六,或六分為十八,而非別有深義。

以上所言顆數與表徵意義之差別,僅係歷代祖師為方便教化所賦予之配合,非源自原典經文之舉示。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