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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75 二、四十八單

(一)列職次序

(甲)東序

都監──亦名都寺。上古並無此職,後因叢林人多事繁,復設之。上輔住持,下匡監院,雖不如監院的勞苦理事,但大小事情都得總持,又名「總理」。

監院──是東序首領,住持的左右助手,執總庶務。如:栽培田園,辦糧收租,出納錢米,會計賬簿,大眾粥飯,施主應酬,一切都在職內。

副寺──監院之助手,所管執與監院同,一切煩雜瑣碎之事,監院不及照管之處,全賴副寺治理。

庫司──料理庫房錢物、茶果等項,以及公用醬菜等物。

監收──舉凡出入租息穀米等物,都得詳細交納。

莊主──又名靜主,是靜室之主。俗稱「下院當家」,事司一切莊田事務。

磨頭──舉凡磨事,如:磨米麥,作豆腐等,皆為其職。

寮元──古時指掌管眾寮的經文什物,茶湯柴炭,請給供需,灑掃浣濯,剃髮椸巾之類。今則專主「旦過堂」,又名「雲水堂」。凡客師到以禮相接,一東一西送單,指示客師規約,常住道風,住人臧否,皆為其職。

殿主──早上四板時供淨水、焚香;聽大鐘完,點燭、開梆、供粥,鳴磬三下;粥罷,拂拭塵埃、嚴潔几案,灑掃佛殿及廊下丹墀。午梆供飯,晚點琉璃,朔晚及節日早晚,預送鐺鈸小鼓在殿。凡上供、取供、回供,有經懺,到衣缽寮領莊嚴法器。經懺畢,點明交過。出半坡,半月一拂拭佛聖像,一年一浴佛像。如上所述,皆殿主之職。

鐘頭──大鐘是叢林的號令,鐘頭即擔任撞鐘之職。

鼓頭──大鼓亦為叢林的號令,與大鐘相接。鼓頭即擔任擊鼓之職。

夜巡──日暮定香,候香到,鳴三板,送茶房燈。開水好,鳴四板,點厨房燈。停一寸香,五板。又日課,聞大鐘三下,打催板,普佛亦然。晚課,聞禪堂報鍾三下,打催板。課誦隨眾上殿,晚開大靜後,打催板一轉,暇時幫殿主做事。如上皆為夜巡之職。

(乙)西序

典座──掌眾飲食,應護惜常住物,不得暴殄;就厨粥飯,不得異眾。粥飯上桶,先望齋堂,焚香拜已,方發過堂,此為典座之職。

貼案──專司上供供菜,或客菜之烹煮,亦兼打呼板、滾板。

飯頭──香到開梆,打粥飯;先盛供,次齋堂、客堂、山寮、園房、塔院、老堂、病堂,此為飯頭之職。

菜頭──負責三時菜之清潔料理,備料大眾菜等職。

水頭──掌理厨房、茶房及各堂缸水。又尊客從來,兼挑行李。

火頭──每早三板後,燒粥鍋;禪堂板香止靜,燒鍋飯;晚粥亦同,此火頭之職。

茶頭──三板夜巡送燈,燒開水、麵湯;粥罷止靜,燒開靜茶。四枝香,燒開水;午飯罷,燒二板茶;止靜,燒開靜茶。四枝足香,燒開水;晚課後,燒開水,此茶頭之職。

行堂──粥飯未開梆前,齊鋪碗筷、盛菜飯等,此行堂之職。

門頭──日夜照應門戶,以時啟閉。如有夜叩山門,先通同寮而後同開;若為尊宿、官員、士夫等將到時速報知客。值日者看寮,守門不移步,此門頭之職。

園頭──經理園地的四季栽種及灌溉。

淨頭──三時過堂時,關鎖後門;四板,點路燈;課誦上殿時,挑各處淨桶,換洗手水等,此淨頭之職。

照客──料理外客房及伺候茶飯,捧「香信禮物」到方丈處,照應單被等項,並管客房行李、燈火等事,執掌鎖鑰等事項。

(二)序職位次

(甲)東序

維那──綱維眾僧,堂以內事,一人掌之;堂以外事,二時功課,率眾領班,上堂說法,白椎示眾。又如一切舉唱回向,以音聲為佛事。凡堂中失儀,遵規舉罰,皆維那之職。

悅眾──維那之副。此職有數人,若維那不在堂,皆由悅眾帶管。又朔望查收堂中什物,教導初參禮法、一切佛事之唱念,皆悅眾之職。

祖侍──兼理影堂香燈,侍奉先祖,故為序位。凡影堂之灑掃、上供等香燈工作,皆為其職。

燒香──侍寮之首領。凡住持說法,如上堂小參等,鳴三陣引磬時,出位拈香三瓣,展大具、三拜,起具、問訊歸位。又上堂、上供、祈禱、掃塔、小參等事,當預燒爐候用,雙手高捧齊眉,在住持前行。

紀錄──外則書記,內則記錄。凡遇小參、上堂等事,則傳牌出門,執杖請拂。方丈說法,則寫法語實貼;班首秉拂,則寫牌懸掛,皆為其職。

衣缽──外則監院,內則衣缽。掌理常住莊嚴、法器、財務等事。

湯藥──外則典座,內則湯藥。應時供奉住持湯點、左右應接、佐助衣缽、撫恤行者。

侍者──司侍住持之職。每日於丈室及法堂內,佛前裝香換水,拭桌掃地畢,伺候住持盥沐茶湯,收換衣履,出入侍立,服勞執役,上下通話傳達等事。

清眾──清眾有內、外之稱,在堂內名「清眾」,一切照堂規隨眾,不理事務,唯坐靜香;在堂外名「聽用」,即公務。

請客──外則「知客」,內則「請客」。此職原在禪堂,輪日二人隨侍在方丈身旁,一為當值,不離丈室,凡客來一面接待,遂白住持,或需齋點,聽衣缽語,報厨庫房;一為監值,早晚法座焚香點燈,亦隨住持不相遠離。

行者──即行「苦行頭陀」之事。凡出坡、擔柴等事,皆行者所任。

香燈──打掃厨房內外,打茶催本寮人課誦上殿;朔望之日,到庫取厨神供果、香燭及茶葉等。

(乙)西序

座元──此職居首座之上,為眾職事之上首。

首座──西序之首領,表率叢林,輔翊住持,分座說法,開示後昆。坐禪領眾,謹守條章,齋粥精粗,勅諭職事。僧行失儀,依規示罰;老病亡歿,垂恤送終,凡一眾事皆得舉行。

西堂──亞於首座,其才其德可為班首,雖居班首之位,猶同參學之人。

後堂──位居後班之首。以首座居前班為前堂,故此為後堂。後堂之職,扶贊宗風為眾模範,不理常住雜務,方丈命則為之。

堂主──此職各堂有之,以掌理其本堂之事。

書記──職掌文翰,一切書寫盡心而為,並教初學經典。

藏主──執經櫥鑰匙,辦理經書借閱、還消事項;又夏季風日暄明,負起晾曬諸經之職。

僧值──原無實位,取僧眾輪值之義。其職為代方丈監察其所不及暇顧之處,亦名「糾察」。

知藏──兼通義學,藏主乃其所屬,共同協力保護經藏。凡函帙安置,修補殘缺,以及經本出入等事,均「知藏」總其綱,而「藏主」分其職。

知客──執典賓客之職。凡客到,或僧或俗不曾謀面者俱謙和盡禮,詳審來處;不可留者,好語卻之。緇素上客,一面接待,令照客通白住持。

參頭──一堂參學之首,看驗功夫,開示後學,護助參禪,不理餘事。

司水──專司每日清晨打「面湯」(洗臉水)、三時潄口水、出坡淨腳水;應時打掃前後丹墀及小淨溝,燒放參小食,收拾器皿等事,採楊枝為灑淨用,皆為其職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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