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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6 七、二障

(一)定義

瑜伽行派與法相宗對貪、瞋、痴諸惑,就其能障礙佛果的作用,概略分為兩種類:

1.煩惱障(惑障):由我執而生,以貪、瞋、痴等諸惑發業潤生,煩擾有情的身心,因而輪迴三界五趣之中,而障涅槃之果。‭ ‬

2.所知障(智障):由法執而生,以貪、瞋、痴諸惑障菩提妙智,雖不會因此造業而生於三界,但不能了知諸法之事相及實性。

(二)說明

煩惱障是障礙涅槃的正障,所知障則是給予正障力量的兼障,故僅有所知障不能障礙涅槃。

以煩惱為助緣,可受分段生死;以所知障為助緣,則受變易生死。故二乘以斷煩惱障之果位為理想,但菩薩則以俱斷二障成就佛果為目標。對菩薩而言,所知障不會引起三界果報,但能助長無漏業變易生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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