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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68 第四一課 五蘊

心如工畫師,能畫諸世間,

五蘊悉從生,無法而不造。

──《華嚴經》

【提要】

《心經》云:「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意思是說,苦是由五蘊積聚的「我」而來的。有的苦是因為「我與物」求不得而苦;有的苦是因為「我與境」不相應、不習慣而滋生;有的苦是因為「我與人」不和諧、怨憎會、愛別離而有;有的苦是因為「我與社會」、「我與自然」的刀兵水火等引起,都會增加「我」的苦。尤其,「我與心」之間,貪瞋邪見、憂悲苦惱,更是苦上加苦。所以,人生的苦,既然是由「我」而來,就必須讓「我」空無執著。

【正文】

五蘊又名五陰,是「我」的代名詞。什麼叫做五蘊?所謂「蘊」者,積聚的意思,五蘊就是聚集五項有為法,即色、受、想、行、識。

1.色:是質礙的意思。凡是占有空間,有所障礙,可以分析,可以變壞的一切有形的物質,如五根(眼耳鼻舌身)、五境(色聲香味觸)等,均稱為色。

2.受:是領納的意思。當我們的心與外境相處時,內心會起一種感受的作用,或苦或樂,或不苦不樂等各種感受。

3.想:是取像的意思。當心裡攀緣外境,構想、聯想、回憶往事,或幻想將來,這是心的作用,可以想像出各種現象。想,也可以說是一種概念。

4.行:是造作的意思。由取像而有造作的行動,經過心的思量、決斷,而後付之身體或語言的或善或惡的各種動作。

5.識:是了別的意思。認識、明了、識別各種境界,如眼能了別認識青黃白黑,耳能了別認識好惡音聲,鼻能了別認識香臭之味,舌能了別認識酸甜苦辣,身能了別認識冷暖軟硬。

五蘊聚集的我人身心,是假因緣暫時的和合,既無自體,又無主宰,沒有自主,不能常住,但眾生執迷不悟,認為我與我所*1均為真實不虛,因此永遠沉倫在苦海中。

《增一阿含經》云:「色如聚沫,受如浮泡,想如野馬,行如芭蕉,識為幻法。」五蘊積聚的我人身心,不是「我」的本來面目,在聚沫、浮泡、野馬、芭蕉、幻法中哪裡有我呢?了達諸法無我則能隨遇而安、隨緣自在。

【註釋】

*1我所:指為我所有之觀念。全稱我所有。佛教中,我與我所,被認為係一切世俗分別之基本分別,故為破除之對象。又我所分為相應我所、隨轉我所、不離我所,若執之,則稱為我所見。

【習題】

1.何謂「五蘊」? 為什麼五蘊又稱為「五陰」?

2.五蘊中,哪些是代表我人的精神體?

3.佛陀曾舉哪五種譬喻來說明五蘊的虛幻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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