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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18 俱舍論

《俱舍論》,全稱《阿毗達磨俱舍論》,又稱《聰明論》。三十卷九品。世親菩薩造,唐代玄奘大師譯。據《阿毗達磨俱舍釋論》序載,世親菩薩先於薩婆多部出家,學習彼部所立三藏,後見彼法多有乖違,因此造立本論,具述彼執,隨其謬處,以經部破之,所以此論本宗是薩婆多部。其中取捨,以經部為正,博綜群籍,妙拔眾師。談玄微,窮於奧極;述事象,略而周遍。顯成聖旨,備摧異說,立不可闚,破無能擬,義兼數論,而較之深廣。詞不繁而義顯,義雖深而易入,所以天竺均稱本論為《聰明論》。

「阿毗」是對義,「達磨」是法義,「俱舍」是藏義。因此,《阿毗達磨俱舍論》譯為《對法藏論》。對有對向、對觀二義,法是涅槃、四諦。對法,是說由於對觀四諦理,得對向涅槃的境地。而能對觀四諦的是無漏正智,所以對法也就是指無漏正智的異名。

本論乃部派佛教教理之集大成,主要是依四聖諦闡明轉迷成悟的旨要。是俱舍宗的主要依據論典。全論內容該攝《婆沙論》的要義,分為九品六百頌,即:分別界品、分別根品、分別世品、分別業品、分別隨眠品、分別賢聖品、分別智品、分別定品、破執我品。古來為方便記憶,作了一首偈子:

界二根五世間五,業六隨三賢聖四,

智二定二破我一,是名俱舍三十卷。

此中,界、根二品總明有漏無漏迷悟兩界的體用;其次的世、業、隨眠三品,別說迷界的果、因、緣;賢聖、智、定三品,別明悟界的果、因、緣;最後破我一品,是破除實我,闡示諸法無我的真理。亦即前八品是敘述自宗義理,後一品是明無我理,兼破他宗。其組織極為縝密,茲表列如下:



 

本論為說明諸法的性質,以袪除眾生的迷執,以五蘊、十二處、十八界三科總攝一切諸法;大別一切諸法為有為、無為二法,又區分之為五位,更細析之為七十五法。茲列表如次:

 

本論的主旨在「徹觀迷悟因果之理,而達涅槃的無漏真智」;而說此迷悟的因果關係,以脫離生死苦海,證得大涅槃的,就是四聖諦的教義。四聖諦,是指苦、集、滅、道。苦集,是迷界的因果;滅道,是悟界的因果。苦依集而生起,滅依道而證成。

1.迷界的因果──苦集:〈世品〉以下三品,即說明此迷界的因果道理。如〈世品〉說有情世界的生老病死、器世間的成住壞空,解釋十二緣起,說明輪迴的相狀,這也就是在說吾人現在所感得的世間依正果報,此果報實為「苦果」。然此苦果,則如〈業品〉所說,是由於過去的行業所招感;又此行業又是以〈隨眠品〉中所說的六大煩惱、十隨眠、九十八隨眠等諸惑為緣,因此而沉淪於迷界受苦。

2.悟界的因果──滅道:〈賢聖品〉以下三品,就是說明此悟界的因果。滅諦就是斷盡迷因的煩惱,解脫生死的苦界,以到達究竟涅槃的境界(果),也就是四向四果的聖位。如〈賢聖品〉將悟入的階位分為凡夫位的三賢、四善根,聖者位的四雙八輩,並說明悟入的觀法,即四諦十六現觀。然欲證得涅槃,必須藉助於智慧始成;因此〈智品〉則說明世俗智、法智、類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他心智、盡智、無生智等十智為獲得開悟的智慧。而此智慧又必須藉由禪定的功德力產生,如〈定品〉說四禪、四無色定,及由禪定所生的四無量心、八解脫、八勝處、十遍處等功德。總之,悟的果必須經由能成的智和所成的功德,依教實修而完成。



本論漢譯本收錄於《高麗藏》第二十七冊、《磧砂藏》第二十五冊、《龍藏》第九十五、九十六冊、《卍正藏》第四十五冊、《大正藏》第二十九冊。

除唐永徽二年(六五一)玄奘所譯的三十卷本外,另一本則為陳天嘉四年(五六三)真諦所譯的《阿毗達磨俱舍釋論》二十二卷,世稱《舊俱舍》,收錄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

本論基本上反映了當時流行於迦濕彌羅的有部關於世界、人生及修行的主要學說,並吸收經量部的許多觀點。要理解部派佛教,以及大乘佛教的基礎,則《俱舍論》的價值甚大。世親雖一面以說一切有部教學為標準,然亦以批判態度介紹經量部與大眾部等學說,以「理長為宗」的立場造《俱舍論》。又大乘經典及大乘論書以有部教學為基礎,或為破斥有部而作的占多數,故此一以批判態度將繁雜的有部教學整理而成的《俱舍論》,於是廣受大小乘學者珍視。

在中國,《俱舍論》譯出後,即取代前此之毗曇宗。日本於奈良時代傳入《俱舍論》而成立俱舍宗之一派,且以《俱舍論》為基礎的研學傳統延續至現代。在印度以及西藏佛教亦盛行研究此論。梵本已於西藏發現,然僅刊行偈頌(V. V. Gokhale: The Text of the  of Vasubandhu, 1946),俱舍本論則在印度巴特那(Patna)出版(P. Pradhan: of Vasubandhu, 1967)。偈頌與《俱舍論》均有西藏譯本,即: tshig byas-pa(,北京版 115, pp. 115-127)與 ,北京版 115, pp.127-283)。

本論在印度、西藏、中國、日本均廣受研究,註釋書亦甚多。據傳在印度曾有德慧、世友、安慧、陳那、稱友、滿增、寂天等的註釋,現今為世所知者,唯稱友一書。又有 U. Wogihara:  , 1-7(Tokyo, 1932-1936),此釋本亦有西藏譯本,頗受重視。即: ,北京版 116, pp. 43-117),西藏譯本除此外,猶保存有滿增、寂天、陳那等的註釋。漢譯有安慧《俱舍論實義疏》的殘本五卷(收於《大正藏》第二十九冊),真諦注《舊俱舍》的疏十六卷、《義疏》五十三卷等已逸失。玄奘大師譯出本論後,其弟子普光作《俱舍論記》,神泰、法寶作《俱舍論疏》,世稱「俱舍三大疏」。其後,圓暉作《俱舍論頌疏》,此疏省略爭論部分,簡明地解釋有部的教理。遁麟作《俱舍論頌疏記》、慧暉作《俱舍論頌疏義鈔》,世稱《頌疏二大釋》。近年日人旭雅撰《冠導俱舍論》一書,亦常被利用。中國有法宣法師著《俱舍論講義》十卷,及演培法師《俱舍論頌講記》一書等,對初學者極有利益。

【習題】

1.試述本論主旨。

2.試述〈業品〉內容。

3.試述本論的世界觀。

4.試述本論的人生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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