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209 壹、戒律起源與部派佛教

持戒是完美人格的養成

自古以來,世間偉大人格的養成,大多是在宗教中完成。甚至各種藝術、戲劇、文藝創作,也都因宗教而登峰造極。可以說,宗教輝煌了人類的文明史,也提昇了人類的素質。而宗教之所以能夠全方位的培養人格,高貴心靈,就在於戒律的制定。

《華嚴經》說:「戒為無上菩提本。」佛教的戒律,像青蓮花一般的芬芳,令人嚮往。而戒行清淨的人,一切的行止都合乎戒規,戒香芳馨遍世間,名聞滿十方。如《戒香經》云:「世間所有諸花果,乃至沈檀龍麝香,如是等香非遍聞,唯聞戒香遍一切。」偉大的聖者佛陀,是戒行最嚴謹清淨的覺者,他不僅自持嚴格,並且制定許多的戒法來攝化弟子們的身心,例如五戒、八關齋戒、比丘二五○戒、比丘尼三四八戒、菩薩戒等。經上記載:佛陀的弟子向果園主人托缽化緣水果,園主人請他自己摘取,這位尊者回答說:「佛戒上說比人高的樹,不可以爬上去。」園主人請他用手把果子搖下來,他又說:「佛戒上說不可以搖樹取果子。」園主人為了表示誠意,只得親自攀下樹枝請他採摘。哪知道他還是堅持說:「佛戒上說不可以自己動手。」園主人不得已只好雙手捧著果子獻給他說:「我供養您!」這段故事是說明「不予而取」是犯戒的,佛陀的弟子為了堅守此戒,寧可不要果子。以現代來說,沒有得到他人同意而拿了人家任何的東西,哪怕是一針一線,都是犯法的。如果人人能遵守,社會上就沒有搶劫偷盜的行為了。經上也記載有佛弟子為了護持戒法而喪生的感人事蹟。此外,開創南山律宗的道宣大師以持戒精勤,被譽為「戒香芬潔,定水澄奇」。

佛經云:「戒如良師,可以指導我們;戒如城牆,可以保護我們;戒如軌道,可以規畫我們;戒如船筏,可以幫助我們渡過生死大海。」戒,是學佛做人的根本。清淨的戒行,可保持我們的道念不失,具足修行功德。

戒的根本精神是不侵犯,也就是尊重。佛教是一個倡導平等的宗教,例如「人人皆可成佛」、「我不敢輕視汝等,汝等皆當成佛」,都是對於人格的尊重。這種特質經過持守戒律來實踐、昇華,最終達到不僅尊重「人權」,也能尊重「生權」,這正是未來提昇全人類人格素質的重要目標。在實踐上可以從五戒、十善,到全方位的菩薩三聚淨戒,次第完成。

一、佛陀制戒的因緣

《四分律》卷一記載,佛陀向舍利弗說道:「拘那含牟尼佛、隨葉佛不廣為諸弟子說法,不結戒,亦不說戒,故諸弟子疲厭,是以法不久住。」舍利弗於是請佛陀制戒說戒。

佛陀以制戒因緣尚未具足,說:「如來未為諸比丘結戒。何以故?比丘中未有犯有漏法;若有犯有漏法者,然後世尊為諸比丘結戒,欲使彼斷有漏法故。」又說:「若比丘得名稱乃至多財業,便生有漏法;若有漏法生,然後世尊當為結戒,欲使彼斷有漏法故。」住持佛法的中心力量在僧團,欲求正法永存,當制戒律。佛陀所採用的方式,便是以「隨犯隨制」來制訂戒律。也就是說律藏中的每一條戒,都是佛陀為了隨順當時的情況,依照當時的風俗民情,因時制宜,善巧制定的。佛陀成道後十二年間,僅說「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這是因為佛陀出世之初,弟子清淨,不須別制禁戒。十二年後,弟子中有不如法者,佛陀乃告誡:「下次不可這樣,應制定這樣的戒,以後不可再犯。」此後,次第隨犯隨制,就成了現在的戒律。例如《大智度論》卷二云:「憂波利(離)受僧教,師子座處坐,說:『如是我聞:一時,佛在毗舍離。爾時,須提那,迦蘭陀長者子,初作淫欲,以是因緣故,結初大罪。』」須提那是中印度毗舍離國迦蘭陀村迦蘭陀長者的兒子,曾於重閣講堂聽聞佛陀說法而出家,後因與其婦行不淨,因而成為佛陀制戒的嚆矢。

佛陀在結戒之初,曾宣說制戒的十大利益:

1.攝取於僧:藉和合清淨的僧團來攝受僧眾。

2.令僧歡喜:使僧團大眾能和合相處。

3.令僧安樂:使修行梵行者能安住於佛法之中。

4.令未信者信:使未生信心的人生起信心。

5.已信者令增長:使已生信心的弟子更加堅定。

6.難調者令調順:以戒法來調伏個性頑劣的眾生。

7.慚愧者得安樂:因自覺而反省懺悔,立願修正後,內心清淨快樂。

8.斷現在有漏:使僧眾言行有所規範,斷除現在煩惱。

9.斷未來有漏:使僧眾斷除現在煩惱後,產生定力,能除未來世的煩惱。

10.正法得久住:使正法得以久住,佛法得以長存。‭ ‬

此十大利益,正是佛陀制定戒律的真正目的。能夠遵行戒法,便可增長信心,清淨僧團,使正法久住。

因此,在《四十二章經》中記載,佛陀告誡弟子們:「弟子去離吾數千里,意念吾戒,必得道;若在吾側,意在邪,終不得道。」

二、戒律的歧見與部派形成

佛陀入滅不久,大迦葉尊者為了正法永續,在阿闍世王的外護下,於七葉窟召開第一次結集,而有經藏和律藏的傳世。大迦葉尊者為付法傳承的第一代,續傳阿難、末田地、商那和修、優婆毱多諸師,到了第五代優婆毱多尊者以後,開始有律藏的「五部分歧」。

佛陀涅槃百年之後,佛教僧團舉行第二次結集,出現了首次的分裂,分成二部,名為「根本分裂」。分裂的原因,有教團組織分派的內部因素,也有社會變遷的外在因素,二者互相影響。

然而,從歷史溯源來說,教團組織的分派,首先透露了分裂的主因;而教團組織是依據戒律來維繫綱常,因此對戒律看法的不同,當是本單元討論的重點。

根本分裂之後,隨著教義、學說和戒律上的日漸分歧,經過一段時間,大約是佛涅槃一百年到二百年之間,二部逐漸形成十八部派。二百年到三百年的時候,就已擴大到二十部派了。

這些部派中,由大眾部分出的有:大眾部、一說部、說出世部、雞胤部、多聞部、說假部、制多山部、西山住部、北山住部等九部。由上座部分出的有:說一切有部、雪山部、犢子部、法上部、賢冑部、正量部、密林山部、化地部、法藏部、飲光部、經量部等十一部。

部派佛教的分裂實際不只二十部,《三論玄義》說:「言諸部異執者,或二部,或五部,或十八部,或二十部,或五百部。」部派之間的諍論,對義理的不同詮釋,為往後大、小乘部派佛教的形成,種下了根苗。而相較於根本分裂,歷史上把這些陸續的分張,叫做「枝末分裂」。

(一)經典結集與部派佛教

1.第一次結集──經律傳誦

《佛遺教經》中敘述佛陀在入滅前的最後說法:「汝等比丘!於我滅後,當尊重珍敬波羅提木叉,如闇遇明,貧人得寶,當知此則是汝大師。」佛陀涅槃後,正當僧團大眾沉痛哀悼時,有一位愚痴的比丘跋難陀卻高興地說:「你們何必傷心呢?佛陀在世時,整天說我們這不對,那不好的,現在他死了,我們可以自由了!」大迦葉尊者驚愕之餘,認為當務之急,應該把佛陀一生的教法結集起來。

根據《部執論疏》記載,佛陀入滅後,大迦葉尊者召集五百位阿羅漢在七葉窟舉行的第一次結集,是由阿難尊者誦出五阿含為經藏;由優波離尊者歷時九旬,陞座八十次而誦出毗奈耶為律藏。經大眾印證、認可後,成為最初的根本律藏,全名「八十誦律大毗尼藏」。唯當時的結集只有口誦、心記,並沒有付諸於文字,故此部律藏今已失佚。

佛陀的說法、制戒,是因應利、鈍不同的根機而有所差異。佛陀住世期間,弟子們已經對各種問題產生不同的看法。所不同者,當時有佛陀的「聖言量」可資依據。七葉窟的結集,迦葉尊者與婆師波尊者也因為對戒律有著不同的意見,而有所謂「窟內結集」與「窟外結集」的說法。這些紛歧,為往後部派的分化埋下種子。

2.第二次結集──根本分裂

第二次結集大約是在佛陀入滅一百年後舉行,共有七百位高德比丘參加,所以稱「七百結集」。因為結集的地點在毗舍離城,又稱「毗舍離結集」。

分裂的癥結,南北傳佛教的說法不一。根據南傳佛教的說法,是因為僧眾對於戒律產生嚴重的爭執,而致引發分歧。

印度東部的跋耆族比丘,首先提出與原始教團相違的十條新戒律,受到東部僧團的普遍遵行。當時有印度西部波利族的長老耶舍,遊化到東方毗舍離城,對於跋耆族比丘乞受金銀的情況感到震驚,認為此舉不合戒律,立即邀請西方的長老比丘來到毗舍離城結集,宣布包含乞受金銀在內的「十事」非法,參加的長老比丘共有七百人。這次的結集,並沒有受到跋耆族比丘僧團的認同,他們另外大規模召集一萬名比丘僧伽進行結集傳誦大會,以示反對,因此導致佛教教團第一次的分裂。此後,波利族長老一派,稱作「上座部」;跋耆族一派人眾較多,名為「大眾部」。

上座部所遵循的戒律是鉅細靡遺的《四分律》、《十誦律》,大眾部則依據精要簡略的《摩訶僧衹律》及《梵網經》為準。關於「十事」,按南傳佛教的《大史》、《島史》所記,大致如下:

(1)角鹽淨:可用角器蓄鹽,以備隨時食用。

(2)二指淨:中午日影偏西二指的時候,仍可就食。

(3)他聚落淨:飯後可到其他聚落再食。

(4)住處淨:同一個界內居住的比丘,可分開舉行布薩儀式。

(5)贊同淨:可由僧團一部份比丘作成決議,再徵求其他比丘的同意。

(6)所習淨:按慣例行事不算違犯戒律。

(7)不攪搖淨:允許喝未經攪拌去脂的牛乳。

(8)飲闍樓伽淨:可以喝未發酵或半發酵的椰子汁。

(9)無緣坐具淨:可用不貼邊、大小隨意的坐具。

(10)金銀淨:比丘可接受金銀的供養。

以上十事,為第一結集所傳誦的戒律所禁止。

根據北傳佛教的說法,第一次分裂是由於對修行果位的看法不同而引起。原始佛教主張阿羅漢是修行的最高果位,經過身心重重考驗的阿羅漢,已經斷盡一切生死煩惱,解脫輪迴。然而當時卻有一位大天比丘對此提出異議,認為阿羅漢並非圓滿果位,仍有五種局限,他以偈頌表達:「餘所誘無知,猶豫他令入,道因聲故起,是名真佛教。」

然而,大天的主張立即遭到上座比丘們的反對,為此,雙方展開激烈的辯論。最後,贊成大天的多數比丘組成「大眾部」,反對大天的少數上座比丘組成「上座部」,而且被迫離開華氏城,遷移到印度西北的迦濕彌羅(喀什米爾)。

以南北傳佛教所記載部派形成的原因來看,南傳佛教的說法,純粹以戒律的解釋不同為分裂的起因,北傳佛教則著眼於教義的看法有別。

由於上座、大眾兩部的形成,後來的眾多部派,都是從這兩部分裂出來。所以這次的分裂,叫做「根本分裂」。

(二)五部分派

自第一次結集,優波離尊者誦出《八十誦律》根本律藏後,從大迦葉尊者以下,五師相承,並無重大差異,這是佛陀涅槃後一百年間,也是印度佛教發展史上的「原始佛教」時期。由於僧團中的成員大多是親聆佛陀教導的阿羅漢、大比丘僧眾,在修行及教團共住方面能夠遵循佛陀制定的儀規慣例,基本上仍然是一個整體的教團,並無重大諍論。

直至佛陀涅槃百年後,優婆毱多門下,有曇無德等五位大弟子各執一見,最後各自在《八十誦律》中採集律法,自成一部。分別為:

1.曇無德部:曇無德,乃部主之名。所傳廣律為《四分律》六十卷,戒本為《四分僧戒本》一卷、《四分律比丘戒本》一卷、《四分比丘尼戒本》一卷(姚秦佛陀耶舍譯)。

2.薩婆多部:即「說一切有部」。所傳廣律為《十誦律》六十一卷(姚秦弗若多羅、曇摩流支譯),戒本為《十誦比丘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卷(姚秦鳩摩羅什譯)、《十誦比丘尼波羅提木叉戒本》一卷(劉宋法顯集出)、《根本說一切有部戒經》一卷(唐代義淨譯)、《根本說一切有部苾芻尼戒經》一卷(唐代義淨譯)。

3.彌沙塞部:彌沙塞,意譯為不著有無觀。所傳廣律為《五分律》三十卷(劉宋佛陀什等譯),戒本為《彌沙塞五分戒本》一卷(劉宋佛陀什等譯)、《五分比丘尼戒本》一卷(梁朝明徽集)。

4.迦葉遺部:迦葉遺,意譯為重空觀,也就是以空亦空為觀。所傳廣律為《解脫律》,戒本為《解脫戒經》一卷(元魏般若流支譯)。

5.摩訶僧祇部:此部所傳廣律為《摩訶僧祇律》四十卷(東晉法顯、佛馱跋陀羅譯),戒本為《摩訶僧祇律大比丘戒本》一卷(東晉佛陀跋陀羅譯)、《摩訶僧祇比丘尼戒本》一卷(東晉法顯、覺賢譯)。‭ ‬

此外,關於五部分裂的說法有二:

1.《出三藏記集》卷三記載,佛陀在世的時候,有一位長者夢見一張白氈,忽然自分為五段,長者於是驚醒,到佛陀處請問其故,佛陀為他解說,這是表示佛陀滅度後,《律藏》當分為五部。

2.《翻譯名義集》卷四記載,世尊成道三十八年,赴王舍城國王的供養,食訖,令羅睺羅洗缽,因失手而使缽破為五片。是日有多位比丘因此事而請問佛陀,佛陀為他們解說,這是表示佛陀入滅後初五百年,諸惡比丘分毗尼藏為五部。後來優婆毱多果然有五弟子各執一見,遂分如來一大律藏為五部。‭ ‬

隨著時間的流轉,佛教傳布的範圍擴大,加上複雜的種族和語言,以及各地不同的民情風俗,國主信仰的不同傾向,政治經濟形勢的影響等種種因素,都足以導致戒律觀點的差異。第二次結集無異是部派分張的肇端,這時期是佛涅槃一百年至四百年間,正是從原始佛教逐漸轉型,形成部派分張的時代。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