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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06 一〇、衣著的禮儀

衣服為蔽體之用,但求整齊清潔、簡單樸素,不求奢侈華麗。佛門有謂「衣單二斤半」,即表示要懂得節儉、樸素。

《佛遺教經》說:「慚恥之服,於諸莊嚴最為第一。」就是說,一個修行者應該以道德為衣,而不必汲汲於物質的追求,致為物欲所束縛。

佛陀曾教誡弟子,穿衣時應當念偈云:「若著上衣,當願眾生,獲勝善根,至法彼岸。」「著下裙時,當願眾生,服諸善根,具足慚愧。」「整衣束帶,當願眾生,檢束善根,不令散失。」可見在佛門裡,連穿衣都是一種修行。但是也不能故意穿著垢膩破爛的衣服,以表示有修行。因此,做一個佛教徒,對於如何穿衣,應該有所認識。

1.衣著應保持整齊、清潔、樸素。

2.穿著要合乎自己的年齡、身分。

3.衣服要裁剪合身、款式合時,並要配合季節、場合而穿,尤其要注意莊嚴、得體為要,切勿奇裝異服。

4.居家服為日常生活及就寢時所穿,以寬鬆為原則。

5.社交服乃參加喜慶宴會、社團活動、聯誼會議時所穿,以莊重大方為原則。

6.海青、縵衣等法服,僅於誦經、禮懺、寺院中穿著,平時宜收放保管於淨處,不可穿於街市中。

7.不可當眾赤身露體或更衣、整衣、脫襪。

8.凡穿大衣及戴帽者,入室即應脫下。

9.出外不得穿著睡衣、拖鞋或妨害善良風俗的衣著。

10.參加典禮或重要集會對服裝有規定者,應從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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