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24 佛教與印度教

佛教和印度教,同屬於古老的東方宗教,同源於印度,而佛教在世界各地產生了深遠的影響。

印度教,乃印度的婆羅門教。佛陀在未出家以前,曾是婆羅門教的遵行者,有深入的學習和領會。然而佛陀並非毫無選擇的全盤接受,而是以批評的態度,透過個人的修證體驗,對於婆羅門教的主張,提出了不少新的看法。例如:印度教說有「我」,佛教則說「無我」;印度教說「梵」為宇宙之體,佛教則說諸法因緣生滅的本體是空;印度教嚴格區分階級制度,佛教則提倡一切眾生平等;後期印度教的派別中出現以苦行或樂行的修持,佛教則主張「中道」為修行原則等。

儘管在學說上彼此各成體系,但兩千五百多年來,佛教與印度教在印度本土相互消融,也豐富了印度的哲學思想。尤其是當古印度中的四姓階級轉信佛教,悟道證果,乃至在印度中期,印度教藉佛教壯大自宗,都顯而易見佛教的出現為印度教的過去提供了深刻的反省,也為印度教的未來指出了寬闊的走向。

印度教的簡介

西元前十六世紀,雅利安人進入印度,開始了印度本土的古老文明。就像其他原始部落對自然山川的敬畏與崇拜,雅利安人為了保障自己的生存,也必須膜拜、禮讚、歌頌一切自然神祇,且將讚歌編為聖典,相互傳頌。到了後期,與人們生活關係較為密切的神祇,受到最多的崇拜,雅利安人便由「多神信仰」逐漸轉為「主神信仰」的模式。

為了與神溝通,祭祀便成為一件大事,司祭者擁有無上權威,能為自己祭祀、為他人祭祀及教授聖典。於是,在階級制度嚴格劃分的社會裡,司祭者被尊為最高階級的婆羅門,他們依著「祭祀萬能」的神聖職權,開啟了神權色彩濃厚的婆羅門思想。

婆羅門教主張:「梵」是宇宙現象的本體,人的生命現象為「我」,宇宙萬物皆因「我」而生,故「梵、我」本來不二,凡人不解此理,只好輪迴受苦,唯有體證梵我合一,才能得到解脫。此思想瀰漫在當時的印度社會,直到西元前六世紀,出現了反婆羅門教的思想家,他們反對祭祀,主張透過禪定、苦行或享樂來完成解脫。鑑於當時修苦、修樂思想的充斥,佛陀提出了不偏於苦,不偏於樂的中道觀,做為修行的根本原則。

阿育王及迦膩色迦王時期,佛教成為印度的主要宗教,婆羅門教便相形式微;公元四世紀,婆羅門教受到笈多王朝的大力支持,進一步雜糅了佛教及其他學派的思想,於是發生了較大的轉變,而以「新婆羅門教」自居,企圖恢復舊有地位,這就是今日所說的「印度教」。在印度教的許多流派中,又以毗濕奴派、濕婆派及性力派為主。八世紀以後,印度教的主要思想家商羯羅,依據婆羅門教的根本教義,又吸取耆那教及佛教的優點,使印度教宗教實踐的成份加大,原有繁瑣的理論淡化,印度教遂一躍而成為當時思想界的主流。直到伊斯蘭教入侵印度以後,佛教遭受嚴重迫害,印度教卻因為與伊斯蘭教的思想有所交融,而在某些區域仍舊保持著很大的勢力。

到了近代,隨著西方殖民主義的入侵和西方文化的傳入,印度教掀起了廣泛的宗教改革,反對古印度教中存在的種姓制度、偶像崇拜、繁瑣宗教儀式、寡婦殉葬等愚昧現象。但至目前,印度教仍是印度最有影響力的宗教,大多數人多信奉此教,其種族階級的不平等待遇,及寡婦殉葬等諸多民間陋習仍然未能完全被革除。

佛教與印度教思想的差異

佛教與印度教同樣都產生於以婆羅門階級為中心的印度,因此,許多人誤以為印度教就是佛教。事實上,印度教以吠陀天啟、祭祀萬能、婆羅門至上為三大綱領,夾帶著濃厚的神權色彩;佛教卻否認印度教原有的萬能之說,主張四姓平等,人人皆有佛性,以現實人生的考察,著重實際的修持與體證。於是,兩教不同的訴求方式,形成各自獨特的思想體系。

一、信仰不同

印度教信奉吠陀思想,與婆羅門的無限權威──透過祭祀,使人和神可以直接溝通;人們崇尚自然、歌詠自然,尤其崇拜神格化的自然神:梵天、毗濕奴和濕婆神。

人們之所以崇拜他們,是因為三大主神各司其職,共同主宰宇宙的一切,梵天創造宇宙,主宰人類的命運;毗濕奴維護宇宙間的和平,展現賞善罰惡的大無畏精神,最得人們敬仰;濕婆神不但能毀壞宇宙,同時能降伏妖魔,繁衍(生殖)世間的活動。所以人們只能服從神的權力,崇拜主神賜給人們的生活,而嚴格遵循不平等的種姓制度,受限於神權宗教的思想底下。

佛教並不否認神的存在,但神非主宰者、非創世者、非唯一者,神雖積集福德,有神通大勢力,但若無通達緣起性空的般若智慧,仍為六道輪迴轉世的眾生之一。佛是一位圓滿覺悟者,不論是婆羅門、剎帝利、吠舍或首陀羅,只要依循戒、定、慧,次第進修,同樣可以成就阿羅漢、菩薩或佛的果位。佛性即悟性,人人都具有覺悟緣起的性能,都有可能成佛,和印度教所謂的梵天創世神權之說是迥然相異的。

二、業報輪迴思想

印度教以為,生死輪迴的根源,來自於業。業,是行為善惡的造作,產生於人們無限的「愛欲」與無始以來的「無明」。於是「以無明為始,依欲而成意志,由意志而有業,由業而受果」的輪迴圈子於焉形成。此外,印度教以為,「我」是生命輪迴中的主角,人的身體因「我」而生,人的活動也由「我」而起,所以「我」是恆常存在的,現世人生的苦,由前世行為招感而來,今生行為的善惡,同樣也會連帶前世的業緣,影響到下一世的人生。由此可知,婆羅門教的輪迴觀和業力說是恆貫三世,建立在「實有」我思想上,與真我論相結合。

佛教否認「恆常有我」的理論,認為業力並非依附在固定的「我」上,而是一種生命繼起的動力。也就是說,輪迴中的「我」,是眾緣和合而生,由外在具有形體的身軀,與受想行識等內在精神的作用組合而成,而且每一因緣又是其他眾緣的和合所得,所以在緣起性空中不斷地剎那轉變、聚滅,無法令人隨心所欲,故無永恆不變的「實我」存在。如同燃燒中的薪火,儘管一個個的火焰剎那竄起,又剎那熄滅,火的本身仍以一種焚燒的狀態繼續蔓延。而這個由眾緣和合,假名為我的生命,也以「無明為父,貪愛為母」,承受自己過去的業報,流轉於六道之中。所以佛教的輪迴觀,是在無限時空循環中的三世因果裡,建立「自業自得」的業報思想。

三、修行解脫思想

就形式而言,佛教與印度教主張透過修證的方式,完成身心苦惱束縛的解脫;但在內容上,印度教主張「梵我一如」即是解脫。解脫的方法,除了要學習吠陀、祭祀、布施、苦行之外,更須捨棄名利、妻兒親朋,出家修習瑜伽禪定,使心寂靜,由此認識自我,才能得到「梵我一如」的正智,體悟「梵我一如」的真解脫境界。佛教的看法則不同,在修持實踐上,強調自我覺照的工夫,認為解脫必須經由四聖諦的親身體悟,在緣起思想的前導下,依八正道行持,方能證入「無我」自在的究竟空性中。

就持戒而言,印度教實行人生的四個行期:梵行期、家居期、林棲期與雲遊期;按照每個階段規定的義務,致力履行祭祀、祈禱、持戒及禁欲等,以求解脫。佛教除了在家信徒之外,更有戒律嚴謹的僧團組織為主軸。二者雖同樣奉行「五戒」,但佛教著重生活的實踐,令人容易遵行。

相較於印度教苦行、祭拜的種種苛刻條件來說,佛教認為諸法是互相依賴,互為條件的,因此採取不偏於苦,不偏於樂的中道修持,與慈世濟物的利他行。

佛教對印度教的影響

在婆羅門教的聖典中,記載種姓制度中的婆羅門是由梵天的口生出,剎帝利、吠舍、首陀羅分別由梵天的雙臂、兩腿及足下生出。種族之間不能通婚,而且只有前三種姓才有資格加入婆羅門教。這種在種姓制度下形成的種族歧視,直到佛教教主釋迦牟尼佛提出「四姓平等」的主張,才為數千年來被奴役的印度人民帶來光明。

佛陀處在當時的社會背景中,並不贊成婆羅門教的種姓制度。雖然他本身是剎帝利的王族,但他並不想用剎帝利的權威去統治人民,壓迫人民。相反的,佛陀用慈悲平等的真理,毅然的向階級森嚴的社會宣戰。他在菩提樹下成道時,宣說了「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的平等主張,告訴當時受到種族制度壓迫的人民:命非天定,即使上天也沒有辦法使我們成為販夫走卒,今天我們之所以會有這些差異,都是由於自己往昔身口意的造作,沒有誰能夠主宰我們,能主宰我們的,還是我們自己。既然是由我們自己種種的造作,成為種種不同的遭遇,也就明白的告訴我們,宇宙萬法沒有所謂「固定的」、「不能改變的」,或是「永恆存在的」因素,一切事物皆在剎那剎那中變化。因此,其本質是「空性」的,不可能永遠是同一種族,四姓人民皆是平等的。

所以,首陀羅不可能永遠是首陀羅,婆羅門也不可能永遠是婆羅門。例如:優婆離本是一個首陀羅族中的剃頭匠,後來在佛陀的弟子中被尊為是十大弟子中的持戒第一。摩登伽女是首陀羅族中的一名賤民,他為了愛戀阿難的美貌,受佛陀的感化出家,而後證得阿羅漢。尼提原是首陀羅族中的一名糞夫,出家後精進,證得羅漢果。佛陀的十大弟子中分別是智慧第一和神通第一的舍利弗和目犍連,原是婆羅門教的領袖,因聽聞佛陀所說法:「諸法因緣生,諸法因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皈依佛陀的座下,並證得大阿羅漢的果位。

由這些事實證明,外在的階級區分並不能決定人們的解脫與否,每一個人只要實踐佛陀所說緣起性空的教法,必定能夠到達涅槃解脫的彼岸。

此外,印度教吸收了許多佛教的習慣和信仰,如果沒有佛教,印度教永遠不會有當前的狀態,誠如聖雄甘地所說,佛教給予印度教新的生命、新的意義、新的解釋。譬如印度教過去認為殺羊宰馬,甚至殺人做為祭神供養的犧牲品,自己便可以獲得幸福,後來由於佛教業報思想的主張,使他們以不殺生為第一美德。又德拉維達地區的寺院組織和僧侶戒律以及在商羯羅的哲學中,和在純宗教範圍以外的印度邏輯學的發展中,也都同樣可以發現到佛教對印度教的影響。

從以上的論說,我們不難發現:佛教教義其卓勝超越之處。印度教傳統以來的天神信仰,終究無法解決人類身心的苦惱束縛,獲得究竟解脫,反而在恪守嚴格的種姓制度中,泯滅了眾生既有的平等尊嚴。佛教則著重開發自我內心的覺性,這個「覺性」窮究至極,即是佛性的完成。因此佛教主張:人人皆有佛性,人人皆能成佛。這種平等的對待,來自於佛陀覺悟到:宇宙萬法都在緣起之中,彼此互為因緣,就像因陀羅網,一一網珠映現無量光彩,無量光彩又同時攝於一網珠中,彼此互相交攝,重重無盡。所以,沒有一法能單獨生起,法與法之間是同體而共生的。此緣起無自性的道理,與印度教「梵我」為永恆的主張,是截然不同的。

了解緣起無我之理,則知萬物一體,我即眾生,眾生即我,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人人若能彼此尊重、包容,便能進一步發展出「無緣大慈,同體大悲」的大乘菩薩思想,是為佛教真精神所在。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