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級大小:

A-

A

A+

p196 三、佛門稱謂

「稱謂」是一種禮儀,也是身分的代表;在佛門裡,稱謂常是職務的代表,從中更透露出無限的佛法妙諦。

(一)對出家僧尼的稱呼

1.法師:以法為師,以法師人者。也是對出家僧眾的尊稱。

2.師父:對一般出家僧眾的尊稱,如天主教對神職人員稱神父。

3.大師:是大士、菩薩之意,有特殊才能者、傑出者、專家的稱呼。

4.和尚:一寺之長稱和尚,是親教師之意。對於德高望重的尼師,則稱為和尚尼。法子當住持後才可稱「老」和尚。法弟當住持,則稱「退居」和尚。

5.上人:學長、長老、大德、長者、平輩,皆可稱之。

6.長老:戒德俱尊的比丘、比丘尼稱之。

7.阿闍黎:即軌範師、模範師。是指能教授弟子,使他的行為端正合宜,而自己本身又能成為弟子的楷模師,所以也稱為導師。《五分律》載,阿闍黎有五種:出家阿闍黎、受戒阿闍黎、教授阿闍黎、受經阿闍黎、依止阿闍黎。

8.知客師:禪林中掌管迎送、應接賓客的僧眾。

9.香燈師:寺中掌管佛堂的焚香、燃燈等工作的僧眾。一般信徒進入殿堂,即有香燈師招呼執香、禮佛。

10.律師:指研讀修習律藏的僧眾。例如:僧祐律師、道宣律師、見月律師等。

11.論師:原指研究論藏的修行人,後指能造論以闡揚佛法者。有名的論師如:龍樹菩薩、無著菩薩、世親菩薩等。

12.禪師:專門修習坐禪的僧眾,不限於禪宗,在天台、淨土宗中,也有修習禪坐的修行者。禪師必須要能契理契機,觀機逗教,才能引導習禪者進入禪定。

13.弘教師、弘講師:能夠弘揚佛法的僧眾。他們或以講經說法的方式,或以教授義理的方法弘揚;所弘講、弘教的地點不限於寺中,凡有需要的地方,都能前去弘化,如學校、公司、機關團體及監獄等。

(二)出家僧尼彼此的稱呼

1.師父:僧團中稱所依止的法師為師父,僧尼彼此之間不以師父互稱,除非加上職務的頭銜,如庫頭師父、行堂師父、知客師父、柴頭師父、香燈師父、維那師父、糾察師父等,否則只要互稱某某法師即可。

2.師兄:佛門一般平輩的尊稱。

3.同參:指同地、同時、同師參學者。

4.法眷:法門中的眷屬。或為共同求道修行者的總稱。又稱同門、同參、法屬、法親、法緣、道友、道舊。主要指修學同一法門的師兄弟、弟子而言。

(三)對在家信眾的稱呼

1.師姑:原為一般民間對尼師的泛稱。現今則指長居寺院修道,經過正式入道的未婚女眾。

2.教士:長居寺院修道,正式入道的未婚男眾。

佛光山自從開山以來,即有師姑的名分,凡欲加入師姑、教士的行列者,均需提出申請。入道辦法如下:

(1)申請資格:

*1對象:

a.單身在家居士。

b.本山各級學部畢、結業生。

c.於本山派下服務年滿三年以上之職員,經單位主管推薦者。

*2年齡:年滿二十五歲至四十五歲。

*3學歷:高中(職)以上或同等學歷。

*4師姑、教士入道修行戒約:

a.恭敬三寶,信心不移。

b.奉行佛光山宗風,忠貞不二。

c.遵守佛光山宗門清規,隨眾修行。

d.奉行佛光人信條,終身不渝。

e.對師長、同門兄弟恭順合作,虛心受教。

f.受持在家菩薩戒律,謹慎不犯。

g.終身不婚嫁,茹素不葷食。

h.接受常住一切職務之調派。

i.對道業不忘初心,對學業解行並重,對事業克盡職責,對同參和諧相處。

j.精進修學,發心協助弘法利生。

(2)申請程序:

*1填寫乞求入道請願表。

*2檢附請願表、入道誓願書、身分證及護照影印本、全戶戶口謄本和最高學歷證書影印本。

*3由承辦單位統一安排身體健康檢查。

*4資料交單位主管核簽。

*5轉所屬院會主管面談。

*6由傳燈會覆審核可後,安排參加入道儀式。

在佛光山,師姑、教士除了外相和出家人不同外,所領的職務及所享有的福利是相同的。

3.師兄:佛門一般平輩的稱呼。

4.師姐:原對在佛門發心工作的已婚女眾之稱呼,現為在家女眾之泛稱。

5.菩薩:凡是發菩提心為人服務者,不分年齡大小,均可以菩薩稱之。

6.居士:泛指在家學佛的信徒。

(四)在家信眾彼此的稱呼

1.師兄:在家的信徒可以互稱師兄。

2.師姐:如前4.所說明,今泛稱在家女眾為師姐。

3.同修:一起修學佛法的道友,即同學。現在一般人把同修限定於對自己的先生或太太的稱呼,其實,只要是一起修學的同參道友,都可以稱為同修。

4.蓮友:專宗念佛法門者彼此的稱呼。

回到頁面頂端
回到星雲大師全集首頁
搜尋
調整
關注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