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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57 第三篇 法身實相

壹、法身實相的定義

「法身」是指佛陀證悟的法性,是理知所成的法性之體,是清淨離垢妙極之身,不同於父母所生的粗陋垢穢生滅之身;「實相」是指諸法真實的體性。法身與實相具有相同的意義,《華嚴經》說:「法性本空寂,無取亦無見;性空即是佛,不可得思量。」法身實相是涅槃的三德之一,具足一切功德智慧,永離眾患,畢竟安樂,十力具足,妙用無窮,萬古不變,歷劫常存,福智圓滿,萬德莊嚴。

經典中除了以實性、實際、一如、真性等來詮釋法身實相的真實不變之外,更常以否定的字眼來形容法身實相的不可思量,例如:無晦、無明;無名、無相;無彊、無弱;非淨、非穢;不在方、不離方;非有為、非無為;無示、無說;不來、不去;不出、不入;非福田、非不福田;非應供養、非不應供養;非取、非捨;非有相、非無相;不可稱、不可量、過諸數量;非大、非小;非見、非聞;非覺、非知;無作、無境;無生、無滅;無畏、無憂;無已有、無當有、無今有等。

貳、法身實相的意義

「法身實相」是佛的自證境界,非語言文字所能形容,諸經論為了化益眾生,而別立不同的名稱,各宗各派也本著自己的立場賦予不同的教義。雖然如此,百川歸於大海,各種教義都是相互融通無礙的。茲將各種說法詮釋如下:

1.法身實相是平等一如的理體:現象界的森羅萬象彼此消長,互為因緣,其理體是平等一如的空性。在差別的萬象中存有無差別的空性,就是萬有的實相。

2.法身實相是理事圓融的境界:萬有雖然千差萬別,但都是由平等的理體所緣起,所以宇宙萬有,無非空性,萬象的空性,也無非差別的現象。法身實相就是這種有空中道、理事不二的平等世界。

3.法身實相是相即相入的萬象:由於萬有諸法互相緣起,所以隨舉一法,都具有萬有的特性,每一法的力用都能無遠弗屆地遍及於十方一切諸法,而又不失其本位。此外,法與法之間,無力的諸法含攝於有力的一法中,所以法法都能藉著力用與其他諸法相互容受。以上是就空間而說諸法的相即相入。就時間而言,三世諸法遷流不息,過去之外,沒有現在未來;現在之外,沒有過去未來;未來之外,沒有過去現在。所以,三世諸法相即相入,重重無盡。總之,同時俱起,相互顯發,沒有前、後、始、終之別的十方三世一切諸法,都是萬法的真實相貌。

4.法身實相是本自具有的佛性:世間的形形色色無一不是法身實相,然而凡愚眾生因為無明貪愛,執妄為真,將自己執著於萬法表面的假相上,所以處處覺得障礙隔離。佛陀因為證見法身,所以能超越時空,在清澄的心海中,印現出十方三世、無量無邊的森羅萬象。由此可知法身實相歸於一心,也就是我們本自具足的佛心佛性。所謂「三界唯心,萬法唯識」、「心、佛、眾生,三無差別」,就是這個意思。

參、法身實相的證得

法身在哪裡?實相是何相?由法身實相的意義看來,法身非身,非不身,因為它包含了全法界;實相非相,非不相,因為隨拈一微塵,都是實相的全體。所謂一即一切,一切即一,森羅萬象都不是孤立的個體,而是互相緣起,莊嚴無比的一大建設。蘇東坡的一首詩說得好:

溪聲盡是廣長舌,山色無非清淨身,

夜來八萬四千偈,他日如何舉似人?

一草一木、一花一葉,無非都是法身示現;一沙一石、一山一水,無一不是實相妙諦。甚至涓涓的溪流、颯颯的松濤也都是如來的法音宣流。當我們證入法身實相時,山河大地、宇宙虛空,乃至一切眾生,都是從自己清淨自性中湧現出來的智慧活泉。所以法身實相就是我們周遭的人、事、物,法身實相就是我們本自具足的佛心佛性,法身實相是物我一如的境界。法身實相雖是諸佛的自證境界,然而每個人都具有佛性,只要我們本著平常心,在日常生活中,處處都可以證見實相。因此,如何與三世諸佛共同遨遊在法身實相的世界中呢?

1.無我度生:「法性平等,無有高下。」契合法性,泯除對待,發同體悲心,度無量眾生,在實踐無我的當下,就是平等一如的法身示現;在千差萬別的眾生相裡,就可以見到無相無不相的真如實相。

2.無住生活:經云:「凡有所住,皆為非住。」在日常生活中,對於幻有的假相,不執不拒,內心寬廣,等如虛空,就能在行住坐臥中體會到「青青翠竹盡是法身,鬱鬱黃花無非般若」的實相世界。

3.無得而修:我們的本來面目就是法身實相,如果有修證的意念,便被修證之相所繫縛,就不是如實的修證。唯有無得而修,好比以空印空,以水印水,隨到隨遣,了無痕跡,才能見到本自具足的清淨法身。

【習題】

1.說明法身實相的定義。

2.說明法身實相的意義。

3.如何從日常生活中體證法身實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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