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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06 給徒眾的一封信

民國‧星雲

心平住持、慈惠都監暨諸師生職事員工大眾如晤:

我已於七月廿五日平安抵達西來寺了。自從去年九月我退位以來,短短十個月中,我三來美國,四去馬來西亞,五過香港,各一次參訪韓國、日本,像雲似的,像萍似的,我真的在雲水了。

我這一生雲水行腳,最值得紀念的就是六去印度,朝拜佛陀聖蹟時,每在靈鷲山或菩提樹下的金剛座上,總是長跪不起,歡喜自願死在聖地。每到日本唐招提寺參禮時,不禁就有故國之思,對創建人故鄉前輩鑑真大師的「為大事也,何惜生命」的慈心悲願,低首吟誦,不忍捨去。韓國有十四個千年以上的古剎,留下我的足跡;世界名勝七大奇觀,我也大多去過。雲水、行腳,數十年的人生寒暑,就這麼悄悄的過去,望你們勿以我的飄泊人生,有所思念,大家都要「以法為重」啊!

和你們有緣相聚,長則已三十餘年,短則也有多次聚會相談。我兩囊空空建設佛光山,我也兩手空空離開佛光山。我無私蓄,無法分給你們什麼。佛光山的永遠都是佛光山的,但是,佛陀教導我們的慈悲、忍耐、精進、禪心,我也都教過你們了。「弘法是家務,利生為事業」,一個修行的人要能「給人信心、給人歡喜、給人方便、給人服務」的佛光人信條,你們也都能奉行,尤其,我要你們有愛國愛教的精神,利人利眾的抱負,常住重於個人,發心重於榮辱,你們能得到這以上的佛法,並能成為每個人自己的心願,就算都得到我的傳授了。

我一生秉持著「書有未曾經我讀,話無不可對人言」的信念,平常想要和你們說的都已說了,臨別前,或許大家知道我此次比較長時間的遠行,或是大家已知道我此次來美是閉方便關,不少人都問我還有什麼指示,當時,想不起什麼叮嚀囑咐,經在西來寺數日休息,倒也想起數事,在此一併告訴大家:

第一、此次由山上宗務委員和長老決議,經心平住持、慈惠都監共同掛牌,請心定、慧開、依嚴、永全等四位法師為本山監院,協助都監院處理常住事務,堅寬法師擔任圓福寺住持,望全山大眾要一致擁戴,全力支持。應知人有大小,法無尊卑,即使資歷有前後,位權應受尊重,常住一旦任命其擔任要職,必定是物盡其用,人盡其才,如六祖惠能大師深夜得法,即應大振宗風,何必要等十五年後,再待龍天推出?

第二、山上職事,有對我此次接任「西藏佛寺興建委員會」主任委員之事,深不以為然,甚至已來函美國,要我辭去此事。持此之見,當係護我之心,但此乃不識大體自私之見。我一生做事,常願被人善意的利用,有利用才有價值。每遇事來,吾人都鼓勵他人發心,難道自己應後退麼?我亦知此乃吃力不討好之事,但為種種需要,雖跳火坑,我亦不辭。張培耕居士擔任此會執行秘書,當能深知。將來寺成,有助於漢藏文化之溝通,顯密佛教之交流,實乃國家之幸,佛教之幸,望本山諸仁者,秉持犧牲包容之心,知之護之。

第三、世界顯密佛學會議,經多方面支援贊助,今冬在本山舉行,現已展開籌備,游博士祥洲居士擔任總連絡人,但此事為我所提倡,並且是中華漢藏文化協會所主辦,望汝等如同去年主辦世界佛教青年學術會議一般,雖我不在,仍應全力支援,至望至望!

第四、我離台時,報紙不斷刊載山下農民,因通過本山道路,採收水果,本山不予通行,引起爭議。汝等心懷不平,認為二十年前,我購下佛光山麻竹園山地,全係私產,全山雜草,人行小徑都無,哪有生產道路?故認為報紙報導失實,誤解事實,冤枉本山。尤其本屆縣政府亦不分青紅皂白,蓄意偏坦農民,歧視宗教,汝等擬與之爭論,此事萬萬不可,佛陀指示我們委屈謙讓,此時正應表現此種風範。

因為,關於道路,本山在情理法上均有立場,不容抹煞事實:「情」─前年,本山已請上屆高雄縣政府另開一條水泥路,其時我曾代表常住撥款補助開路,農民應走此路,不必硬要通行本山;「理」─本山全係私有土地,如堅持通行,難道要本山一分兩半?而且目前此路只是不准車行(本山車輛亦受限制),但人仍可走。哪有道路自己不走,而供給別人通行之理?「法」─不管什麼土地,地籍圖上均有記載使用性質,本山所擁有土地,並無生產道路記載。而且開山已二十年,若係生產道路,農民不致於容忍到今日。汝等可準備一份資料,向政府陳情,或舉行一記者招待會,記者諸君當能依據事實,有所助汝等更正視聽也。

自從開山以來,近二十年來,可說我已心力交瘁,現在希望有個地方容我靜靜的讀書,容我靜靜的修行。《佛光大辭典》急待出版,我仍要用心校勘;《佛光大藏經》各藏的目錄,我仍須費時審定;故望汝等不必常常來函,如若容我不覆,則聽自由。

山中人多,均來自四方,有僧俗不同、地域不同、年齡不同、性別不同、發心不同等,儘管諸多不同,望汝等彼此互助、互敬,精誠團結,共同為常住努力,為大眾努力,以此來報國報教!

 星雲於洛杉磯

一九八六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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