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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096 貳、唯識宗所依經論略釋

本宗總取《華嚴經》、《解深密經》、《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大乘阿毗達磨經》、《楞伽經》、《厚嚴經》等六經及《瑜伽師地論》、《顯揚聖教論》、《大乘莊嚴經論》、《集量論》、《攝大乘論》、《十地經論》、《分別瑜伽論》、《觀所緣緣論》、《唯識二十論》、《辯中邊論》、《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等十一論為所依。六經之中,以《解深密經》為本經;十一論之中,以《瑜伽師地論》為本論。以玄奘、窺基二師所糅譯護法等十家之言而成的《成唯識論》為綜合。

一、六經

(一)《華嚴經》

全稱《大方廣佛華嚴經》。梵名 Buddhāvataṃsaka-mahāvaipulya-sūtra,漢譯版本有東晉佛馱跋陀羅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六十卷、唐實叉難陀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八十卷、唐般若譯《大方廣佛華嚴經》四十卷(《入法界品》的別譯本)。整部經典有十足唯心論的特色。經中云:「三界所有,唯是一心。如來於此分別演說十二有支,皆依一心,如是而立。」為唯識說的教證,在印度影響唯識瑜伽行派甚巨。如世親原屬小乘有部論師,認為大乘佛教非佛說,時常批評、毀謗大乘,兄長無著授以《華嚴經‧十地品》,乃捨小入大,跟隨無著學習大乘唯識教法。

(二)《解深密經》

梵名 Saṃdhinirmocana-sūtra。成立於西元三百年頃。漢譯版本有北魏菩提流支譯《深密解脫經》五卷、唐玄奘譯《解深密經》五卷、陳真諦譯《佛說解節經》一卷(抄譯)。現存註疏有圓測撰《解深密經疏》十卷,徵引宏博,備大小乘義。

此經共分八品:第一、序品;第二、勝義諦相品;第三、心意識相品;第四、一切法相品;第五、無自性相品;第六、分別瑜伽品;第七、地波羅蜜多品;第八、如來成所作事品。經中重要論點:

1.〈心意識相品〉:敘說心、意、識的名相,闡明唯識轉變。

2.〈一切法相品〉、〈無自性相品〉:闡說三性與三無性,顯發空有和融的大義,會一乘五姓兩門,判三時教(三時判教)的隱密,顯了義、不了義。

3.〈分別瑜伽品〉:說明唯識觀行。

(三)《楞伽經》

梵名 ‬Laṅkāvatāra-sūtra。成立於西元四百年前後。漢譯版本有劉宋求那跋陀羅譯《楞伽阿跋多羅寶經》四卷、北魏菩提流支譯《入楞伽經》十卷、唐實叉難陀譯《大乘入楞伽經》七卷。本經的宗旨在說明五法、八識、三性、二無我的思想。經中結合阿賴耶識與如來藏思想,為後世《大乘起信論》思想的先驅。對後期的唯識學說,尤其是護法的唯識,影響甚大。

(四)《厚嚴經》

此經未傳中土。一說為唐代日照譯的《大乘密嚴經》。經中宣說阿賴耶識能示現眾法,染淨諸法恆以此識為所依,更闡明阿賴耶識隨迷悟之緣而別凡聖。

(五)《如來出現功德莊嚴經》

此經未傳中土。

(六)《大乘阿毗達磨經》

此經未傳中土。

二、十一論

(一)《瑜伽師地論》

梵名 Yogacārabhūmi。彌勒菩薩講述,無著記。漢譯版本有北涼曇無讖《菩薩地持經》十卷、劉宋求那跋摩《菩薩善戒經》九卷、陳真諦《決定藏論》三卷、唐玄奘三藏譯《瑜伽師地論》一百卷。諸異譯本中,以玄奘所譯最為詳實。

內容記錄作者聽聞彌勒菩薩自兜率天降至中天竺阿踰陀國講堂說法的經過,其中詳述瑜伽行(梵‭ ‬yogacāra)觀法,主張客觀對象是由人類根本心識的阿賴耶識(ālayavijñāna)所假現的現象,須遠離有與無、存在與非存在等對立的觀念,才能悟入中道,是研究小乘與大乘佛教思想的一大寶庫。由於本論廣釋實踐唯識教理的瑜伽師所依所行的十七種階段(十七地),所以又稱為《十七地論》。在十七地中,尤以「菩薩地」為重要。全書分為五分:

1.本地分:廣說瑜伽禪觀境界十七地義,以境、行、果三相攝十七地。為百卷中的前五十卷,是本論的主體。

2.攝決擇分:顯揚十七地中深隱要義,也就是決擇本地分中不盡要義,發揮唯識道理,於境談論八識,於行詳述菩薩,於果講說無住涅槃。又決擇《深密》、《寶積》二經,此二經是唯識的開基。為其次的三十卷。

3.攝釋分:解釋諸經的儀則,為卷八十一、卷八十二。

4.攝異門分:闡釋經中所有諸法的名義差別,為卷八十三、卷八十四。

5.攝事分:明釋三藏的要義,為最後的十六卷。

(二)《顯揚聖教論》

梵名 Prakaraṇāryavācā-śāstra。又稱《總苞眾義論》。無著論師造。唐代玄奘譯《顯揚聖教論》二十卷。本論是無著節略《瑜伽師地論》的精義所成,分為十一品:攝事品、攝淨義品、成善巧品、成無常品、成苦品、成空品、成無性品、成現觀品、成瑜伽品、成不思議品、攝勝決擇品,共有二五二頌半,論中廣說空與無性,闡發現觀瑜伽,為法相宗「止觀」的根本論典。

(三)《大乘莊嚴經論》

梵名‭ ‬Mahāyāna-sutrālaṃkāra。又稱《大乘莊嚴論》、《大莊嚴論》、《莊嚴論》、《莊嚴經論》。無著造。唐代波羅頗蜜多羅譯《大乘莊嚴經論》十三卷。一八九八年法國學者萊維(S‭. ‬Lévi)於尼泊爾發現本論的梵本。西藏譯本將全書分為「頌」、「釋」兩部分。全論的宗旨在解說菩薩發心、修行以及應修習的各種法門。二十四品中,主要論述大乘要義,如〈成宗品〉對於「大乘非佛說」的非難,提出答辯的論據。〈菩提品〉中,更闡述了「佛身」即是智慧圓滿的菩提,法界與眾生一如,一切眾生悉有佛性等義理。又本論品名與《瑜伽師地論》的〈菩薩地〉,品目完全一致,可視作依〈菩薩地〉而造。但是在論義、解釋方式上,二者迥然不同,乃依〈菩薩地〉的思想來發揚大乘的特色,含有《瑜伽師地論》中所未有的「如來藏思想」。

(四)《集量論》

梵名 ‬Pramāṇa-samuccaya。西藏名 ‬Tshad-ma Kun-las btus-pa。古印度陳那(梵 ‬Dignāga)著。唐代義淨曾於景雲二年(七一一)譯,共四卷,不久即亡佚。本論是自陳那所著《正理門論》等諸書中,有關「量」的部分全數收集,彙編組織而成的因明書。是陳那自身量說集大成的著作。內容分為六品:現量品、為自比量品、為他比量品、觀喻似喻品、觀離品、觀過類品。書中包含對世親的論軌(梵 ‬Vādavidhi,藏 ‬Rtsod-pa sgrub-pa)、正理學派、勝論學派、彌曼蹉學派、數論學派等知識論的批判。本論分為兩個部分:一是本偈,一是作者自身的註釋。陳那以批判的態度研究佛教與外道的各種量論,將量歸結為現量與比量二種,闡明二者的性質,提出三分說,將「識」分為相分、見分、自證分三部分,現量論與三分說發展了唯識學派的認識論;又以「三支作法」為中心,說明因三相、九句因、同喻之合與異喻之離,剖析多種似因、似喻與似能破的推理錯誤,是因明重要著作之一。

(五)《攝大乘論》

梵名 ‬Mahāyāna-saṃparigraha‭-‬śāstra。又稱《攝論》、《廣苞大義論》。無著論師造。漢譯版本有後魏佛陀扇多譯《攝大乘論》二卷、陳真諦譯《攝大乘論》三卷、唐玄奘譯《攝大乘論本》三卷。本論是印度大乘佛教的重要著作,主要在詮釋《大乘阿毗達磨‧攝大乘》一品的宗要,著重瑜伽行派的觀點,共分十品。論中開宗明義指出「大乘」才是真正佛陀所說。由於本論內容賅攝大乘佛教的一切聖教法門要義,所以稱為「攝大乘論」。

(六)《十地經論》

略稱《十地論》。世親菩薩造。漢譯版本有菩提流支、勒那摩提同譯的《十地經論》十二卷。另有藏譯版本。是解釋《十地經》(《華嚴經‧十地品》的別譯)的著作。內容主要解說菩薩修行的階位,十地融攝一切善法:初三地寄說世間的善法,次四地說三乘修行的相狀,後三地則說一乘教法。

論中提出「三界唯心」的論點,世親依唯識道理加以發揮;講到十二緣起,世親解釋為「依於一心」;講到「還滅」,世親認為應從「賴耶」與「轉識」來解脫,不應從「我」等邪見中求。如此即將「三界唯心」的論點引申到染(緣起)、淨(還滅),都歸於「唯心」,進而闡述阿賴耶識為諸法緣起的總根源。

(七)《分別瑜伽論》

彌勒菩薩所說,世親造釋論。又稱《攝散歸觀論》。此論未傳中土。

(八)《二十唯識論》

梵名 ‬Viṃśatikā‭-‬vijñapti-mātratā‭-‬siddhi。又稱《唯識二十論》、《摧破邪山論》。世親菩薩造。漢譯版本有北魏菩提流支譯《大乘楞伽唯識論》一卷、陳真諦三藏譯《大乘唯識論》一卷、唐玄奘譯《唯識二十論》一卷。內容主要闡述唯識教義,重點在於破斥外道及小乘的偏見,以顯揚唯識正義為主。論中初立三界唯識,其次提出七難,以解答外道、小乘對唯識說的問難,由此成立「萬法唯識」說。本論與直接論述唯識義理的《唯識三十頌》相比,較著重破邪(破外道、小乘)的「實在論」,顯示「唯識無境」的義理。

(九)《辯中邊論》

梵名 ‬Madhyānta-vibhāga‭-‬ṭīkā。彌勒菩薩說本頌,世親論師造釋論。漢譯版本有陳真諦譯《中邊分別論》二卷、唐玄奘三藏譯《辯中邊論》三卷。內容是彌勒所造《辯中邊論頌》的註釋,主要在闡述大乘中道的正行。作者依唯識說的觀點,說示佛教根本思想──中道。就虛妄分別、所取與能取、顯現等觀點,而明「非空、非不空」的中道,所以又稱《離僻彰中論》。

(一○)《觀所緣緣論》

印度陳那論師造。漢譯版本有唐玄奘三藏譯《觀所緣緣論》一卷、陳真諦譯《無相思塵論》一卷,其他異譯版本有《西藏大藏經》收錄的《觀所緣偈》及《觀所緣注》等。一九二九年,日本學者山口益博士曾作法譯本。內容主要是依因明三支之法,揭示心外的所緣緣非有,心內的所緣緣非無。

(一一)《大乘阿毗達磨雜集論》

梵名 ‬Mahāyānābhidharma-samuccaya-vyākhyā。又稱《雜集論》。安慧菩薩雜糅,唐代玄奘三藏譯。十六卷。是隨文註釋無著菩薩的《大乘阿毗達磨集論》而成。原是無著弟子師子覺所作,安慧加以合糅集論而成。內容總括《瑜伽師地論》一切法門,集《阿毗達磨經》所有宗要,而以蘊、處、界三科為宗。

三、《成唯識論》

《成唯識論》梵名 ‬Vijñaptimātratāsiddhi‭-‬śāstra。又稱《唯識論》、《淨唯識論》。護法等造。唐代玄奘譯,窺基筆受。重要註釋有窺基撰《成唯識論述記》二十卷、《成唯識論掌中樞要》四卷、《成唯識論別抄》十卷;慧沼撰《成唯識論了義燈》十三卷;智周撰《成唯識論演祕》十四卷。

本論是《唯識三十論頌》的註釋書,內容論說人類存在的根本依處即阿賴耶識,其中所藏的種子,由於緣起而形成現在,同時又造作未來,因而展開宇宙萬象。期以觀萬法唯心所現,而能體證諸法的真理。今概述如下:

1.卷一至卷二前段,論釋「由假說我法」等頌,破斥執著於實我、實法之外道及小乘。

2.卷二中至卷四中,論釋「初阿賴耶識」等頌,闡明阿賴耶識的相狀。

3.卷四中至卷五中,論釋「次第二能變」等頌,闡明末那識的相狀。

4.卷五中至卷七中,論釋「次第三能變,此心所遍行,依止根本識」等頌,次第闡明六識能變的相狀、六識相應的心所、諸識現起的分位等。

5.卷七中至卷八中,論釋「是諸識轉變,由一切種識,由諸業習氣」等頌,次第闡明一切唯識的要義、諸識輾轉的因果、生死相續的道理等。

6.卷八中至卷末,論釋「由彼彼遍計」等頌,闡明遍計所執性、依他起性、圓成實性等三性的要義。

7.卷九,論釋「即依此三性」等頌,闡明三無性的要義。

8.卷十,論釋「乃至未起識」等頌,闡明五位的相狀;五位,是悟入唯識相性的次第。

論中並多處引用其他瑜伽行派論師如難陀、陳那等諸學說。



1.唯識相:即依他起。凡夫外道不知唯識無境的妙旨,執著心外有別實境,起我法執,因此論主最初以種種方便廣明唯識相狀即依他起的諸法,令除二取。

2.唯識性:即圓成實。雖知此心虛妄顯現,而未了達真性。是故次明唯識實性即圓成實,顯真如常住一味。

3.唯識位:即十三住。明此性相真俗者,意在令有情斷妄染,成佛果。然佛果功德殊妙無邊,非少修行可能圓證,必經三大劫,修無量行,積無量善,歷資糧加行等五位,方能至三身萬德的佛果,故次第三明唯識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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