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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255 伍、律宗修學層次

戒律如暗室明燈,如渡海船筏,佛經裡面一再地強調:「戒住則法住。」戒律是維繫佛教於不墜的的綱常,是人邁向佛道的準則。

《梵網經》云:「戒如明日月,亦如瓔珞珠,微塵菩薩眾,由是成正覺。」戒,是成就無上菩提佛果的根本。由戒生定,因定發慧,這是三無漏學的基礎。因此,佛教徒首先要皈依三寶,之後更進一步受持戒律。

佛教的戒律可分為五戒、八關齋戒、式叉摩那戒(六法戒)、沙彌(尼)十戒、比丘(尼)具足戒及菩薩戒等六種。依受戒的差別,將佛弟子分為七類,名為「七眾弟子」,即:比丘、比丘尼、式叉摩那、沙彌、沙彌尼、優婆塞、優婆夷等。上述戒法中,五戒、八關齋戒及在家菩薩戒,屬於在家優婆塞、優婆夷應持守的戒律。沙彌(尼)戒、式叉摩那戒、比丘(尼)戒、菩薩戒,則是出家僧眾依次奉守的戒條。以下就皈依三寶及六種戒法分別敘述之:

一、皈依三寶

一個正信的佛弟子,進入佛法大海,應該要有修學的次第,正如一個人在求取學問,也有其階段與層次一般。

「皈依三寶」是進入佛門的第一步,有了三寶做為依靠,學佛的道路才不致迷失方向,使我們能隨時產生力量,面對逆境。

皈依是皈依十方三世一切佛法僧、皈依自性三寶。佛陀在二千六百年前,於菩提樹下的金剛座上悟道時,就說大地眾生皆有如來智慧德相,這就是告訴我們,在每一個人的自性當中已圓滿具足了三寶的無量功德。因此,人人皆有佛性,就是佛寶;人人皆有平等無差別的法性,就是法寶;人人都有喜好清淨和樂的心性,就是僧寶。

所以,皈依三寶,無非是藉助他力,引導我們認識自我,肯定自我,進而依靠自我,實現自我,找回自己心中的自性三寶。

一般人認為「三皈依」不是「戒」,因此不必皈依三寶。事實上三皈依也是戒,因為「戒」是軌則的意思。三皈依之後,也有三種軌則,即:

皈依佛,盡形壽不皈依外道天魔;

皈依法,盡形壽不皈依外道邪說;

皈依僧,盡形壽不跟隨外道門徒。

由上可知,「皈依三寶」已經含有「戒」的特質。

皈依三寶之後,要親近佛法僧,要積極的行善修持,增長福德智慧,在道業上更上一層樓。

二、五戒

戒律如老師,告訴我們人生的方向。佛陀即將涅槃的時候,弟子們圍繞在旁,阿難代大眾問道:「佛陀!您在的時候,我們以您為老師;您涅槃了,我們以誰做老師呢?」佛陀回答說:「以戒為師。」戒律的老師隨時隨地指示我們的迷津,使我們知道何去何從。因此,皈依三寶之後,為了使自己在道業上精進不懈,更進一步要受持五戒。

「五戒」是佛教的基本戒律,其他的戒法都是從「五戒」推演出來的,所以「五戒」又稱為「根本大戒」。再者,五戒乃優婆塞、優婆夷所應持守的基本戒法,所以又稱為「在家戒」。五戒的內容為: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飲酒。

按本質來分,戒法有「性戒」與「遮戒」二種區別:

1.性戒:佛陀所制定的戒法,本質(該行為)為罪惡者,即稱「性戒」。五戒中,殺、盜、淫、妄等四類,都屬性戒,不論在家、出家,或受戒與否,只要犯了性戒,未來必定受其報應。

2.遮戒:相對於性戒而立,指本質非罪惡,然而易令世人誹謗,或誘發其他的性罪,因而特別制定者,稱為「遮戒」,通常較性戒為輕。「不飲酒戒」即屬遮戒。

三皈依是建立「信願心」,五戒是在家、出家二眾弟子實踐的初步。《菩薩瓔珞經》說:「一切眾生,初入三寶海,以信為本;住在佛家,以戒為本。」信守五戒,即是信守:一、不殺生而仁愛;二、不偷盜而仁義;三、不邪淫而禮節;四、不妄語而誠信;五、不飲酒而調善身心。因此,受持五戒不僅是入道的正因,亦是淨化心靈的良藥。其殊勝之處在於:

1.五戒是做人的根本道德。

2.五戒是倫理的基本德目。

3.五戒是了脫生死的正因。

4.比丘(尼)戒是由五戒昇華的境界。

5.一切戒法皆由五戒中分支繁衍。

五戒分開來講有五條,其實從根本上來看,只有一條,即:不侵犯而尊重有情眾生。例如:不殺生,是尊重他人生命自由;不偷盜,是尊重他人財產的自由;不邪淫,是尊重他人身體的自由;不妄語,是尊重他人名譽的自由;不飲酒,是尊重自他身心健康的自由。犯五戒不唯佛教所禁止,國家法律也不允許。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嚴持五戒,則能締造一個祥和歡喜的高水準國家。

五戒為根本大戒,由五戒再擴而充之,有十善戒,即: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惡口、不綺語、不兩舌,不貪欲、不瞋恚、不邪見(不愚痴)。五戒與十善的對照表如下:



身、口、意三業中,身業乃粗顯於外,意業則細隱於內,口業則是含涉於內外。又意業為身、口二業的根本,由根本引申出枝末業行,而使身、口、意三業具足。因此,受持五戒,遵行十善法,應從心(意)出發,以止惡行善的戒行來達到自心的清淨,進而帶給他人和平、尊重,人人互相關照,大家享受到最大的自由,社會才能安定。所以,佛陀常讚歎五戒為「五大施」,功德難量。

三、八關齋戒

八關齋戒是佛陀為令在家弟子薰習長養出世善根,所制定一日一夜,過出家修行生活的方便法門。《十善戒經》中說:「八戒齋者,是過去、現在諸佛如來為在家人制出家法。」其內容有: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以華鬘裝飾自身;七、不歌舞觀聽;八、不坐臥高廣華麗床座;九、不非時食。

八關齋戒又名八戒齋、八齋戒、八分齋戒,意指受持八齋戒法,能滅除諸罪,離諸惡法,使所有的惡道門自然關閉,開啟人天賢聖的善道。此八關齋戒,前八項為「戒」,後一項為「齋」,即「不非時食」。八關齋戒是介於五戒與十戒之間。就戒律的精神而言,是從在家到出家的橋梁。五戒中的「不邪淫戒」,唯禁「邪淫」;八關齋戒的不淫戒,則是嚴持一日一夜的清淨修行生活,兩者不同,後者與出家戒的不淫戒相同。

佛陀曾說,受持八戒,功德與阿羅漢等,與諸佛齊。但是,受持八戒必須「信念清淨」,才能獲得功德。《大毗婆沙論》記載:「有彼廚人,欲害生命,以擬充所食。彼便告曰:我今受戒,不得殺生,留待明天殺,以充所食。」如此的受持,雖有些微善因,終不獲大果報。因此,如能一日一夜清淨受持八關齋戒,身心與戒法相應,淨念相續,不僅所得功德無量無邊,更能令在家信眾植下出世善因,終得解脫證道。

四、式叉摩那戒

「六法戒」為式叉摩那所受持的戒法。所謂「式叉摩那」,為七眾之一,意譯為「學戒女」、「正學女」、「學法女」,是未受具足戒前,學法中的女子。

依據律制,女子出家,必須經過兩年的時間學習四根本戒及六法戒,才准許受具足戒。在兩年之內,藉著修行戒法,磨練性情,使習慣出家生活,堅固道心,更重要的是證驗其是否懷孕,以免在不查之下讓有身孕的女子出家受戒後,生下孩子,遭人詆毀僧團不清淨。

四根本戒即:一、戒淫;二、戒殺;三、戒盜;四、戒大妄語等四重戒。如有犯者,驅擯不許出家。

六法戒指:一、戒染心相觸(染心與男身相觸);二、戒盜人四錢;三、戒斷畜生命;四、戒小妄語;五、戒非時食;六、戒飲酒。除了四根本戒、六法戒外,式叉摩那還必須跟隨比丘尼學習各種戒法及律儀,使能夠具備稟受具足戒的資格。

五、沙彌十戒

所謂沙彌,意譯為求寂、息慈、勤策。即止惡行慈,覓求圓寂的意思。在佛教僧團中,指已受十戒,未受具足戒,年齡在七歲以上,未滿二十歲的出家男子。同此,出家女子稱「沙彌尼」。以其勤於策勵成為比丘、比丘尼,故前者譯為「勤策男」,後者譯為「勤策女」。

《摩訶僧祇律》及《四分律行事鈔》以年齡區別沙彌(尼)為三種:

1.驅烏沙彌(尼):年齡在七至十三歲之間,尚無法擔負其他任務,但已具有守護穀麥,驅走曬穀場上烏鳥的能力。

2.應法沙彌(尼):年齡在十四至十九歲之間,已可堪任服役,與法相應,五年中受師調練後,即可進入比丘(尼)位。

3.名字沙彌(尼):年齡已超過二十歲,然尚未受具足戒,仍為沙彌(尼)者。不論何種沙彌(尼),必須受持十戒,方能正式稱為沙彌(尼)。沙彌(尼)十戒即: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淫;四、不妄語;五、不飲酒;六、不著花鬘好香塗身;七、不歌舞唱伎亦不往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床;九、不非時食;十、不捉持金銀寶物。前九戒與八關齋戒相同,唯第十戒,乃因佛陀深知金銀貨幣易增長貪心,易與人爭利,最後成為財富的奴隸,終為錢財所束縛。這是為了破除貪心而制定的戒條。

在佛教僧團中,首位沙彌為羅睺羅。至後世,對受持十戒的沙彌(尼),稱為「法同沙彌(尼)」,是真實的沙彌(尼)。如果只是剃髮染衣,還未受沙彌(尼)十戒的,則名之為「形同沙彌(尼)」,即實質上未具有沙彌(尼)的資格。

六、具足戒

具足戒又稱近具戒、大戒,略稱具戒。為比丘、比丘尼所應受持的戒律,因與沙彌(尼)所受十戒相比,戒品具足,故稱具足戒。

具足戒的內容,南北傳佛教所傳的戒本各異,按《四分律》所載,比丘戒有二五○條,比丘尼戒有三四八條。比丘(尼)戒可大別為八種:

1.波羅夷:有斷頭、無餘、極惡、不共住等義,為戒律中的根本極惡戒。是開除不共住的棄罪,比丘(尼)若犯此法(殺、盜、淫、妄),則喪失其比丘(尼)的資格,無法於僧團中生活,死後並墮地獄。此罪如同斷首之刑,不可復生,永被棄於佛門之外。

2.僧伽婆師沙:意譯為眾餘、眾決斷、僧初殘,簡稱僧殘。僧眾犯了這方面的戒,等於一位殘廢者一樣,是次於波羅夷的重罪。《毗尼母論》說:「僧殘者,如人為他所斫,殘有咽喉,名之為殘。」犯此罪者,若得清淨大眾為如法說懺悔除罪之法,此罪可除;若無清淨大眾,不可除罪,是名「僧殘」。譬如不真實的情況,隨便誣賴別人、毀謗別人,就犯了僧殘罪。

3.不定:謂實犯與否及所犯何戒猶未審明,尚在懷疑判斷之中。有屏處不定戒、露處不定戒二種。為比丘受持具足戒的部分,比丘尼戒中沒有這一類。

4.捨墮:音譯為尼薩耆波逸提,波逸提的一種。此戒乃警戒由於貪心而集貯無用的長物,助長生死之業,於是墮落三途,故捨棄此等的財物、貪心、罪業,稱為捨墮。犯此罪皆與衣、缽等物品有關,故罰以沒收物品,並於大眾中懺悔。例如把多餘的缽或衣服收藏起來,不肯轉送給他人,超過十日以上不用,就犯了這條戒。

5.單墮:為波逸提之一。與前述捨墮不同的是,此法無物可捨,但乞懺悔,故名單墮。也就是說,捨墮必須捨去犯戒的財物,而單墮則只要向他人懺悔,即可以得到清淨。

6.波羅提提舍尼:簡稱提舍尼。意為向彼悔、對他說。犯此過錯者,必須向一人發露懺悔,是輕罪的一種。

7.眾學:規定有關服裝、食事、威儀等細則,其數眾多,應常習學,故稱眾學;又此戒難持,應加細心注意,故特以學為名。屬突吉羅的輕罪。眾學法相當於今日的生活須知,是我們日常生活的規範。

眾學的數目及內容,因事多而細小,因此諸律所載相異之處不少,其中《四分律》總為百戒,故一般稱百眾學法。又比丘所持及比丘尼所持的百眾學法不相同。

8.滅諍:止滅僧尼諍論所設的方法規定。因有七種,又稱七滅諍。所謂滅諍法即大家意見不合,爭執起來時,要面對面坦誠佈公地互相表白說明,解除彼此之間的誤解。一旦化除爭執,事後則不可再有議論,不可背後再搬弄是非。

以上八類合為五篇,即:波羅夷、僧殘、波逸提、提舍尼與突吉羅。五篇再開為七聚,有:波羅夷、僧殘、偷蘭遮、波逸提、提舍尼、惡作、惡說等。茲表列如下:

 

比丘(尼)戒條如此之多,是因為要僧眾藉由戒律的規範,以養成足堪住持佛法,成為人天師範的僧格,使正法得以久住,佛法長存。故佛陀所制定的戒條內容包括比丘(尼)對個己道德行為的提昇,對教團應擔負的責任以及微細的威儀行止等,計有數百條。

七、菩薩戒

菩薩戒涵蓋了七眾戒,而又超勝一切戒。因此,凡是發菩提心的佛弟子,不論出家、在家,均可受持。《梵網經》云,菩薩戒為諸佛的本源、菩薩的根本,是諸佛子的根本。

所謂菩薩,是「菩提薩埵」的略稱,意譯為「覺有情」。指以智慧上求無上菩提,以慈悲下化一切眾生,修諸波羅蜜行,期於未來成就佛果的修行者。由此可知,實踐菩薩道為成佛的正因,如能立下「上求佛道,下化眾生」的菩提願心,則人人皆可成為「菩薩」。

菩薩道的精神就是發起上弘下化的菩提心,所以菩薩戒不但有防非止惡的攝律儀戒,更有勤修善法的攝善法戒以及度化眾生的饒益有情戒。即:

1.攝律儀戒:大小乘一切戒律均攝護之,使斷絕一切諸惡。

2.攝善法戒:總攝一切諸善功德,修行一切善事。

3.攝眾生戒:又名饒益有情戒。廣度無量無邊的一切眾生,無一眾生不度。

此三戒稱「三聚淨戒」,在《成唯識論》中對此亦有所說明:「戒學有三:一、攝律儀戒,正遠離所應離法;二、攝善法戒,正修證應修證法;三、饒益有情戒,正利樂一切有情。」三戒當中,以攝律儀戒為基礎,能善攝律儀,即能總攝善法,才能饒益一切有情眾生。

所謂菩薩律儀,根據《梵網經》記載的菩薩戒,有十重四十八輕戒:

1.十重戒:殺、盜、淫、妄語、酗酒、說四眾過、自讚毀他、慳惜加毀、瞋心不受悔、謗三寶等。此十重戒為大乘戒的最重過患,若大乘菩薩犯此法,則構成波羅夷罪。‭ ‬

2.四十八輕戒:相對於十重戒,四十八輕戒乃屬輕垢罪,內容包括不敬師友戒、飲酒戒、食肉戒等四十八條。

菩薩戒雖有此十重四十八輕戒等戒相,但是其根本精神是發菩提心,以菩提心為戒體。倘若忘失菩提心,也就違反菩薩的根本精神。

此外,「三聚淨戒」具有積極向善的力量,小乘七聚戒中,造惡是有罪的,不積極修善是無罪的;而菩薩戒則既要「止惡」,也要積極「行善」。再者,小乘戒中,意業造惡,若不發於形外,不算有罪。但是在菩薩戒中,惡念一生,即是犯罪,因而嚴格收攝六根,成為菩薩的「心地戒」。

儘管戒法有大小乘之分,但是在行持上,大小二乘是互相成就,不能分開的。小乘戒為趨入大乘戒法的基石,大乘戒則能含容一切小乘戒律;小乘戒是以自修自度、涅槃解脫為主,大乘戒則是以慈悲入世,廣利眾生為目標。因此,大乘菩薩道所攝受的眾生,廣及六道;所修德澤,普被三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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